时间:2017年03月16日 09:47
遵循对考生公平、公正的调剂原则,同时考虑学科点生源质量,以及保证后续培养质量,学院特制订如下的调剂规则。
一.基本原则
1.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符合各学科方向制定的最低分数线;
2.调剂人数按各学科方向调剂名额的1.5倍入围(调剂名额=学科方向总名额-一志愿上线人数),学科方向招生名额由学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数、导师职称等制定,并由一级学科点根据报考人数动态调整;
3.入围考生按照初试成绩、毕业院校、毕业专业等因素的加权成绩排序,按成绩由高往低录取。
二.调剂成绩的算法
4.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:
初试折算成绩=(初试成绩/总分)×100
5.本科毕业院校赋分:
本科学校
985
211
本校
一般本科
独立学院
后本函授
赋分值
100
90
80
60
40
20
6.本科专业赋分
本科专业与学科的相符程度
本专业
相近专业
非本专业
赋分值
100
90
40
注:与学科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由各学科方向自行规定。
7.各项权重
项目
初试折算成绩
毕业院校
本科专业
合计
权重
0.7
0.2
0.1
1.0
8.调剂成绩算法
调剂成绩=初试折算成绩×0.7+毕业院校赋值×0.2+本科专业赋值×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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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16日